今天给各位分享常熟交通事故的常熟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交通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事故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常熟现在开始吧!交通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车上停车李庆一判了。事故被告李庆一赔偿原告李代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常熟损失共计人民币497.45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交通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文书判决结果:
1、事故一、常熟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李代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损失共计40463.31元,其中支付原告李代胜39212.06元,事故支付被告常熟市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1251.25元,常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交通
2、事故二、被告常熟市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代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223.85元(已履行)。
3、三、被告李庆一赔偿原告李代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497.4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4、以上付款义务,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账号:62×××63。
5、四、驳回原告李代胜的其他诉讼请求。
6、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李代胜负担40元,由被告常熟市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负担60元,由被告李庆一负担100元(原告预交的诉讼费剩余部分160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原告预交的本院不再退还)。
7、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常熟位于江苏省南部,是由苏州市代管的县级市,是吴文化发祥地之一,而查询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资料显示,常熟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青墩塘路点)位于常熟市青墩塘路,该中心的营业时间是从周一到周五的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
常熟一货车司机高架上2分钟内恶意别车7次,这名司机被依法判处4天行政拘留。
高速公路上开车一定要小心驾驶,如果出现他人超车的现象也要心平气和,千万不可以像这名男子一样恶意别车,受伤的还是自己。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这名男子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万幸的是这一次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希望每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时候,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个人情绪而影响他人生活。
1、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江苏常熟发生了一件令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一辆小轿车在高架上正常行驶,没有想到的是遭到了货车在两分钟内连续7次的恶意变道别车,轿车驾驶员发现问题之后立即选择了报警处理,警方接到警情之后,立即将货车司机抓捕归案。货车司机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2、马路上开车有哪些事情需要注意?
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货车司机因为个人情绪而开英雄车,导致严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学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如果他人恶意别车,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中超车是小事,恶意别车情节十分恶劣,货车司机必须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净化社会环境。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严肃处理,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货车司机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驾驶过程中一定会更加谨慎。
5月21日上午7时许,常熟市新世纪大道富春江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在路口转弯时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右侧一辆电动自行车上的女子陶某飞了出去,头部重重地砸在人行道的道板砖上。

常熟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事故双方并无大碍。陶某的手肘和腿部在倒地过程中受了一点擦伤。最可能受伤的头部,反倒因为事发时有安全头盔保护,而没有受伤。

“今天(如果)没这个头盔,我的命就没了。”骑车女子陶某指着自己安全头盔上的条条擦痕和自己头部着地的位置对民警说,平时她经常看到常熟交警在宣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佩戴安全头盔,养成了骑车戴头盔的习惯。前阵子,她一直戴着冬盔。最近天气热了,5月20日,她丈夫买了一只崭新的夏盔,作为“520礼物”送给妻子,没想到,第二天就发挥了保护作用。“幸亏有这只头盔啊。一海(当地方言:很多的意思)的钱也买不来一条命啊!”
据介绍,常熟交警大队正向社会收集那些曾在交通事故中保护过当事人的安全头盔。下一阶段,常熟交警大队将在宣传中向群众展示这些曾“救过命”的头盔,让骑车人能直观感受到安全头盔对驾驶人起到的保护作用。
没有酿成惨剧。但是我认为在高架路上恶意别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恶意别车会带来很严重的危险,尤其是在高架路上行驶的时候,容易造成车辆打滑碰撞,与其他车辆继续发生二次交通事故,还会影响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
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2021年11月12日上午8:00左右,在常熟南三环高架没成段,王小姐正常驾车行驶在他前方的面包车,开始恶意减速,次数多达四五次,事发突然王小姐闪避不及,险些撞到前车,对方见到后扬长而去。然后王小姐下了高速后就立马进行了报警,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口头传唤了当日驾驶该面包车的驾驶人李某至派出所,李某到派出所后承认了在高架上恶意别车的事实。
根据李某所说,当时他和王小姐是在同一路段入口上的高架,刚上高架时两人在路口红绿灯处并行,随后王小姐驾驶的轿车以超车的形式转到林某车道,这个举动引起了李某心中不满,待两人都上高架后,李某驾车来到王小姐轿车所在车道,并加速把车开到王小姐前方,不断做出紧急刹车等危险动作,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安全教育,李某最终向王小姐道了歉。而李某也被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我个人的看法
在高架上面进行恶意别车,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即使心中再有不满,也不应该将自己的生命拿来做赌注,让自己和他人都陷入危险之中。一旦被别车者来不及作出反应,追尾后,就会导致连环追尾,发生各种碰撞事故。所以在开车的时候心态一定要放平,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去报复别人,最后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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